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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许可证撤销会有哪些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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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对不具备申法律教育 网原创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第 第二款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由发证机关注销或撤销,或者到起诉,由判决注销或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可以撤销许可证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申报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5、户外广告设施。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二、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三、开发商业用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对外出售的话还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对不具备申法律教育 网原创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第 第二款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在施工许可证的后面不合法。不合法的原因:1、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的前提;2、必须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能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综上所述,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尽量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便及时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九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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