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如果只是简单的执行的,当事人依然可以去澳门,但如果当事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会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_》被采取消费措施,不得有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的,则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来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没有正当理由但是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_》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3种观点: 被执行人一般不可以去澳门。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可以去港澳,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会被出境,这一范围包括港澳台地区。此外,失信被执行人还会面临交通出行的,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约束,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的措施:1、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软卧、二等以上舱位列车、轮船等;2、出境:不得出境,包括去往、澳门和地区;3、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4、参与采购、招投标等活动;5、获得补贴或资金支持;6、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信用卡等信贷资格。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受到出境,还面临交通出行的,以加强对其的法律约束,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和利益,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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