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复印件可以做笔迹鉴定,但要笔记清楚。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复印件才会作为证据使用,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做复印件的笔记鉴定。 一般来讲,复印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或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做这种笔迹鉴定肯定要求用原件,复印件肯定不行。 2、你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做了,但即使做了,由于是用复印件且是你单方委托鉴定,其效力最多也是参考,很难说肯定能对申请再审产生必然的影响。而且,鉴定还需要你提供足够的你父亲生前的文字资料,不知你能否提供。 3、一审没申请是你的错,看来你肯定没请律师提供帮助。二审现在是用证据规则打击你。所以,如果除了申请鉴定以外没有其他新的证据,怎么在一审和二审的审理中找出些程序错误或原来没发现的理由我认为才是增大再审成功率的重点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复印件不能做笔迹鉴定,由于我国目前笔迹鉴定的技术,任何提出做笔迹鉴定请求的主体,都必须要提供需要鉴定的笔迹原件,对于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鉴定请求并不会被受理。若是需要该笔迹作为证据,也必须要提供原件。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笔迹鉴定要求: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提出笔迹鉴定请求时,提供原件是必须的,对于那些只能提供笔迹的复印件,但是却无法向鉴定机构交付原件的,此时即使是提出鉴定请求,请求也会被驳回。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对笔迹有疑问的,需要在笔迹书写后的半年内,拿着原件提出鉴定请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一条:人民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第2种观点: 一、笔迹鉴定未提供鉴定材料怎么办1、笔迹鉴定未提供鉴定材料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对方以该复印件来证明他的主张的话,你完全没有必要申请笔迹鉴定。直接告诉:由于该证据是复印件,不符合证据特征,要求提供原件,提供不了原件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法庭不予采纳;(2)如果对方有原件而拒不提供,则可以向申请调取。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二、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笔迹鉴定需要以下材料: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做这种笔迹鉴定肯定要求用原件,复印件肯定不行。 2、你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做了,但即使做了,由于是用复印件且是你单方委托鉴定,其效力最多也是参考,很难说肯定能对申请再审产生必然的影响。而且,鉴定还需要你提供足够的你父亲生前的文字资料,不知你能否提供。 3、一审没申请是你的错,看来你肯定没请律师提供帮助。二审现在是用证据规则打击你。所以,如果除了申请鉴定以外没有其他新的证据,怎么在一审和二审的审理中找出些程序错误或原来没发现的理由我认为才是增大再审成功率的重点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对于作为证据的复印件,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的鉴定承认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2种观点: 鉴定的当事人书面陈述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一、医疗过错申请应当怎样认定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过错争议处理申请。3、发生医疗过错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过错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过错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过错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二、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2、行政调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3、司法诉讼。到人民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最大的好处是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鉴定机构要的材料给复印件可以吗复印件可以做笔迹鉴定,但要笔记清楚。根据法律的规定,除非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复印件才会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来讲,复印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或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通常做笔迹鉴定是需要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行的。因为复印件是可以编制的。但如果复印件上有足够多的字数,并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是可以联系鉴定机构做鉴定的,做鉴定时,还需要提供该人足够的文字资料。笔迹材料若是复印件,则肯定的笔迹鉴定结论指能认定“与某人的笔迹同一,而不能认定就是某人所写”。二、司法笔迹鉴定费用一般多少?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三、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能提供原件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用复印件进行笔记鉴定,而且很有可能除了复印件之外,笔记鉴定机构也会要求当事人尽可能的提供当事人手写的原件,因为需要有足够的文字进行对比才能证明,材料当中所写的这些内容或者说签名是不是亲笔所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些看申请伤残鉴定的要求,有些复印件是可以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诊断书复印件什么的,有些可能需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比如住院病案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具体看申请材料上的要求。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要原件。如果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3种观点: 这些看申请伤残鉴定的要求,有些复印件是可以的,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诊断书复印件什么的,有些可能需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交规中交通伤残鉴定怎么申请到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的采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复印件不能做笔迹鉴定,由于我国目前笔迹鉴定的技术,任何提出做笔迹鉴定请求的主体,都必须要提供需要鉴定的笔迹原件,对于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鉴定请求并不会被受理。若是需要该笔迹作为证据,也必须要提供原件。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笔迹鉴定要求: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提出笔迹鉴定请求时,提供原件是必须的,对于那些只能提供笔迹的复印件,但是却无法向鉴定机构交付原件的,此时即使是提出鉴定请求,请求也会被驳回。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对笔迹有疑问的,需要在笔迹书写后的半年内,拿着原件提出鉴定请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一条:人民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笔迹鉴定间隔时间超超过六个月的不能进行鉴定,从理论上说,假的就是假的,不管怎么伪造,终归会露出马脚或者被识破。伪造笔迹(含伪造笔迹形成时间),同样如此,行为人为此终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有可能涉嫌诬告、伪证罪、或者包庇罪。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做这种笔迹鉴定肯定要求用原件,复印件肯定不行。 2、你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做了,但即使做了,由于是用复印件且是你单方委托鉴定,其效力最多也是参考,很难说肯定能对申请再审产生必然的影响。而且,鉴定还需要你提供足够的你父亲生前的文字资料,不知你能否提供。 3、一审没申请是你的错,看来你肯定没请律师提供帮助。二审现在是用证据规则打击你。所以,如果除了申请鉴定以外没有其他新的证据,怎么在一审和二审的审理中找出些程序错误或原来没发现的理由我认为才是增大再审成功率的重点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1种观点: 复印件能否做司法笔迹鉴定如下:用复印件不能做笔迹鉴定。1、在做这种笔迹鉴定肯定要求用原件,复印件肯定不行。2、你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做了,但即使做了,由于是用复印件且是你单方委托鉴定,其效力最多也是参考,很难说肯定能对申请再审产生必然的影响。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_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1.不可以。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2.在民事诉讼中提交原件,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3.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综上所述,用复印件不能做笔迹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故:对复印件只是考虑使用,但若对方对此无异议,复印件的效力相当于得以认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相差很久,从纸张、墨迹的区别可以大致判断先后顺序。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法律依据:《鉴定管理办法》第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职业资格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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