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吸毒史传唤不去一般不行,但是当事人如果不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传唤可以不去。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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