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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单位

来源:高士教育


劳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1.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2.获得故意不续订合同的证据;3.获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4.提起仲裁并诉讼;5.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改正,可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订的,除二倍工资外,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进行维权的方式是:

1.首先,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2.取得用人单位的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3.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

4.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5.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举报、投诉,并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去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措施

在面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单位时,劳动者可以依靠一系列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其次,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以解决与劳动单位之间的争议。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获得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另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集体行动等方式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支持。总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使他们能够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

结语

劳动者面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单位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并取得用人单位的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以及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并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并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二倍工资。维权途径包括投诉、仲裁、法律援助和媒体曝光等,为劳动者提供了多重保障,使他们能够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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