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赔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双方协商一致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而如果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的赔付:
1、如果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再协商一致的,则此情形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如果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方式
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方式通常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经济补偿可能包括工资、年假、加班费、奖金、福利待遇等。具体的补偿方式可能因解除合同的原因、工作年限、职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对于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的,补偿可能会相对较少;而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解除合同,补偿可能会更为丰厚。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还可能享有经济补偿的特殊权益,如违法解雇的赔偿等。因此,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后,赔偿方式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具体补偿内容可能因解除原因、工作年限、职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争取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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