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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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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 培训内容: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 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 培训方式:

1、 邀请消防部 门专业人员授课;

2、 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 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的防火要求

1、 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3、 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备。

4、 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5、 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 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6、 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 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总储量以及建筑物等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8、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 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10、 使用各种可燃、易爆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1

1、 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 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1

2、 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二、 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食堂,要设贮气室。罐与灶隔离开,严禁气灶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严禁暴晒,必须设置防晒、防砸棚。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用明火,可使肥皂液试验是否漏气。

三、 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 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2、 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 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3、 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架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 仓库保管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 办公室、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 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2、 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内存放物品。

3、 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五、 烟花爆竹的要求

1、 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2、 加强施工现场禁放烟花爆竹的看护工作,烟花爆竹 燃放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天水师范学院

6、 7女生宿舍楼项目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 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而擅自动火的,现场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主管安全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三、 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 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 严禁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严禁私拉电器线路,加装用电设备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电工统一施工、安装。

五、 电器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

六、 增加用气设备、改动用气管线,必须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燃气专业队伍施工、安装。

七、 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要在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2、 施工现场严禁控制使用明火,施工中种类明火作业(如使用电气焊等)要 到物业保卫部办理动火证;清除动火周围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3、 电气焊施工人员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上岗证,进行施工前要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4、 电气焊施工部位要经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水、沙),并安排专业看火人员。

5、 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 5米,两瓶与明火之间不应小 10米。

6、 不得在现场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专管,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7、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扑灭现场火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颁发的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建设部《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编写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悬挂在醒目的位置。

2、 施工 人员进场前要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电器必须保持完好。

4、 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乱拉电线,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5、 电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上岗证,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6、 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需有产品合格证。

7、 施工用电线路应符合规范要求,禁止超负荷使用,必须一个断路器控制一个电器设备。避免发生火灾。

8、 电动工具和电器使用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品。

9、 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防火巡查制度

一、 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 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 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 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 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 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 防火巡查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 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 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 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 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 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 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一、 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 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 定期或 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 一时难 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 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 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 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 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 ,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 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 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 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 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 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 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 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 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 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 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 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 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 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 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 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 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

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 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 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 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 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 易燃材料。

8、 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 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 10m。

二、 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 防火巡查情况;

9、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 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 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 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 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 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1、 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二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 二级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三三级动火

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 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消防应急演练制度为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消防事故的发生,使作业人员熟知事故发生后的各种应急措施和手段,进一步防范事故的再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 消防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依据应急演练预案实施,全员参加;

二、 成立公司及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及救援工作;

三、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分工:

1、 指挥员:负责事故发生后整个事故现场的协调指挥工作;

2、 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 门联络,传达指指挥员命令;

4、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医药用品,或护送受伤人员送医治疗。

四、 严格执行应急演练中各个流程的准备及实行工作;

五、 火灾发生时注意事项:

1、 不要惊慌尖叫;

2、 迅速报警;

3、 如有可能尽量设法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 疏散人员要走安全通道。

六、 在实施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后,参练的部门和人员应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预案。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 二次。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工厂为无烟工厂。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单位名称:烟台海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年4月1 5日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主任:吴速副主任:王喜员:宋涛、付先民、毕可茂、赵红岩、王升

三、 荆涛、朱宏建、李学海灭火组织职责

1、 火场指挥。根据火场情况。确定扑救措施,合理的布置力量,及时明确地对到达火场的义务消防和职工群众下达灭火战斗任务。在消防队到达时,应主动介绍情况,积极协同作战。

2、 灭火组。主要是在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下,担任灭火战斗。

3、 抢救组。负责抢救被围困在火场里的人员和物资。

4、 通讯组。负责火场通讯,保卫火场周围的财物,维持火场秩序。

5、 后勤组。负责供应消防器材、消防用水、灭火剂及其它所需物资。各组在灭火战斗中,必须紧密配合,保证灭火战斗的顺利进行。主任职责

1、 认真贯彻 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防火安全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 经常对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3、 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4、 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隐患的方案。

5、 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6、 根据实际需要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7、 组织职工群众扑救火灾,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副主任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规定。

2、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犯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 组织管理部及仓库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4、 督促、检查、保养 、维护好办公楼、仓库及宿舍楼的消防器材。

5、 发生火警时,组织力量扑救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报警。委员职责

1、 认真贯彻、带头执行安全防火制度规定。

2、 经常组织公司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学会使用保养好公司的消防器材。

3、 经常组织管理部及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力所不及的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4、 随时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犯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5、 对公司发生的火警,边报告领导边组织力量扑救。仓库干部职责

1、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依靠群众做好防火工作。

2、 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3、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 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5、 发现违反防火规章制度者,要及时劝阻或报告领导。

6、 根据公司的发展、变化,随时提出相应的防火措施的合理建议。岗位防火责任制

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生产(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

2、 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熄灭火源等。

3、 发现故障及其它导致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逐一排除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 负责维护并学会使用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

5、 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

1、 学习消防常识,开展防火宣传,做好防火工作。

2、 进行灭火训练,熟悉消防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学会灭火方法,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扑救。

3、 坚持值勤备防。 每个班、组都要搭配适当的义务消防队员,边生产、边值勤。火灾危险性大、性质重要的单位,可组成若干小组,轮流值班。

4、 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制

1、 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 专(兼)职防火干部对防火重点部位要经常进行检查,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火险,并及时报告领导。

3、 各部门每周要组织班长、组长,对本工作区域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管理部。

4、 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列入交内容。

5、 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 有记录,以便备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 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 库内一般不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 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普通电暖气、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5、 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炮,其功率不得超过60m,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头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一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 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 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 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有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9、 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 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3、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 混存。

4、 生产贮存易燃易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5、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6、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爆晒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 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

9、 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两人两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 物品应责成部门负责人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毯、电熨斗等)。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 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运行两次绝缘测试,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 修。

7、 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9、 动用明火或安装火炉取暖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 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 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 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的的行使职权,积极、主动的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 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喝酒、睡觉、打扑克和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手续,对进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严防将火种带入禁火区。

4、 对进入禁火区的机动车辆要带防 火帽,加强防火管理。

5、 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和报告领导。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 新职工(包括外单位调入或临时工)到公司,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位操作。

1、 厂(公司)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干部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工作特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灭火器材,未经考试或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不准分配工作。

2、 部门级教育。主要介绍本部门的生产工作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3、 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种,介绍操作中的防火知识,操作规程预防及排除事故措施。

二、 易燃易爆 岗位操作或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在老职工的监督下,经过一段时间实习,确认已具备操作能力,方可操作。

三、 员工在本单位调动工作,仍要根据岗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四、 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教育和考核的,由 不懂安全知识发生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工程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 公司要坚持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每年不应少 四次;

2、 要针对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应少 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3、 坚持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不 准上岗操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4、 凡经教育考核而因违章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的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要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 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申请书,经保卫科和防火干部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 明火作业前,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防火干部或保卫干部应亲临时现场鉴定后,方可批准。

3、 对未经批准私自动火作业者,严肃处理。

4、 对 违犯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 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书山有路 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 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爆晒、雨淋。

3、 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泡沫灭火机每年换一次药。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干粉结块应更换,二氧化碳钢瓶气量减少十分之一应充气。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十分之一,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 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科或防火干部负责领导,各车间、仓库、部位的灭火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 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机关,按《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勇 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瞒不报,如因此而引起火灾要追究责任。2 、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消防部门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 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门依法处理。

4、 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消防部门。消防奖惩制度

一、 有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违法行为,事迹突出的;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积极给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消防工作出谋划策,有显著成绩的;

7、 在消防工作中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山东省消防条例》,除予以上法规处罚外,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 设计人员没有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或者施工人员不按照消防设计进行施工的;

2、 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 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 不按规定生产、销售消防器材、设备的;

5、 违反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吸烟,或者违反动火审批制度,情节显著轻微的;

6、 私自动用消防设施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 制度,引起火灾,情节显著轻微的;

8、 存有火灾隐患经通知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后,首先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组织人员对被火围困的人员进行施救,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平时的演练中,将义务消防队员分为,通讯报警组、抢救组、后勤组。办公区域、仓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主要程序制订如下:

一、 先救火场被困人员。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利用就近灭火设施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进行施救。

二、 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救人的同时,为了及早将火扑灭,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三、 在灭火救人的同时,通讯报警及时将火灾情况报警“119”火警受理台。

四、 在消防队到达之后,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火灾扑灭后,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的现场保护工作。

一、 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由崔校长担任组长,赵校长担任副组长,政教处宣传教育)、后勤处(设备、检查)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 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及有关部门关 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 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 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 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 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 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 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 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 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 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消防法律、法规;

(二) 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 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 防火、灭火知1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 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 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

(二) 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三) 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 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 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 2防灾减灾日”、“1

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五)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四、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 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三)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 状态,防火卷 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四)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六) 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

(七)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校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

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 器材整洁、卫生、有效。

(一) 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

(二)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 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 完好状态;

(四) 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2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

(五) 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 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一)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

(二)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 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报告;

(三) 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 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园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

(三)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五) 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 、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 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八) 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 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二)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五) 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

(一) 义务消防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二) 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三)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

十、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 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六) 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七) 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八)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九)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 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方树泉中学202

1.94

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2、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3、 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管理主要内容。

4、 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5、 每周一次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

6、 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检查、巡查,确保防火安全。

7、 任何人不准 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8、 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

9、 现场动火作业,操作前实施动火审批制度,做好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后,方可操作。

10、 现场作业区易燃易爆周围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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