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南通市外环东路88号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2727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长远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甲、乙双方合作开展无线商话业务推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保密条款
(一)凡涉及一方有关商业机密及其客观存在需保密的运营与系统开发资料和信息,另一方有保密义
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 :
1、本合同及其条款和内容;
2、双方的合作合同协议、各类管理规范及制度;
3、区域内甲方客户的数量、分布及客户的资料档案;
4、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指标;
5、甲方客户的话务收入及话费结构;
6、甲方客户的业务经营分析报表、市场信息及竞争动态等;
7、其他甲方以书面、口头传达的业务信息及各类工作单。
(二)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用 完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及信息,属 上述(一)机密信息的,未经对方书
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复制、散布、出让或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三)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
密条款,履行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
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二、双方的资格
(一)甲方系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通信业务的合法经营资格。乙方系承担法律责任的个人。
(二)双方在此承诺各自对签订本合同的权力及资格负责。
三、合作业务
无线商话
四、业务合作模式及酬金结算方式
甲方按向乙方提供(含话费150元无线商话卡和通讯设备1个,无票)酬金报酬。
依据合同协议,此 用 表明本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业务合作模式及酬金结算方式。__移动商话业务酬金结算方式如下:
当业绩累计到20个以下(含10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无酬金结算。
当业绩累计到 35个(含35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10元/个。
(超出的部分结算此酬金,以下方案对此皆有效)
当业绩累计到35__ 50个(含50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15元/个。
当业绩累计到50100个(含100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20元/个。
当业绩累计到100个以上,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30元/个.。__公司当业绩累计到200个以上(包括200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25元/个,从次月算起每月结算话费返点5%。
当业绩累计到500个以上(包括500个),当月拿卡价格为100元,次月结算酬金25元/个,从次月算起每月结算话费返点10%。
五、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制订相应的业务维护和发展规划、营销策略及各项管理规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承诺经营甲方的业务,参与相应业务维护的发展规划、营销策略、管理规范的制订。
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相应业务,并执行集团(数据)业务部统一制定的推广方案、协
议及对外宣传海报及名片等。
3、乙方应主动做好想应业务营销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并负责在24小时内受理并处理完毕由
乙方原因引起的客户投诉。
4、乙方应负责市场竞争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甲方。
5、乙方销售的卡必须与设备串号对应,否则即算违规追究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由 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网络中断、移动网关出错等),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进,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可抗力事件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 15日内向对方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本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的过和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令291号)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代办甲方业务的期限必须在乙方合法的经营期限内,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向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经营的,必须先到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严重
违约,按本条第(五)款处理。
(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擅自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或一方不履行或
不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视为严重违约,按本条第(五)
款处理。
(四)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或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经守约方函告后仍不予履行
和纠正的,视为严重违约,按本条第(五)款处理。
(五)如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违约方应根据乙方维护的客户数量按500元/个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
金,因此造成守约方其他损失的还应全部赔偿(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乙方发生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条第(五)款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因乙方的过错或责任,或因乙方处置不当,导致所属客户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受到上级公司批评,
影响甲方企业形象的;
2、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受到新闻媒介曝光,影响到甲方企业形象的;
3、乙方或其员工泄露企业、分支机构经营或提供__移动通信之外的其他电信企业产品或服务的;__公司4、乙方或其员工泄露甲方经营数据、用户资料、管理文件等商业秘密,或将甲方的财物占为已有的;
5、其他因乙方的过错或责任,造成甲方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的。
6、禁止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甲方公司提供的SIM卡和设备分离销售,禁止告知客户机卡分离的信
息,禁止套取甲方公司的机器设备,机卡分离销售!
(七)乙方对其所发展的客户所欠缴的话费和违约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及 中的相关规定而被甲方取消代理资格的,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致使
本合同被提前终止的,应遵守如下约定,否则,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7天内,将所有与甲方企业相关或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固定资产、产品、
标牌、记录、宣传资料、代理印章等物品完整的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再使用与甲方企业标志和名称相同或相近的、有可能引起任何混淆的标记或品牌。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的制定、有效性、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因上述事项引起的争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管辖。
(二)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应通过支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一)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年内有效,续约需再
次签订。合同一方如需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
盖章: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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