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
成员:xx年级组长、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xx班主任
三、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二、迅速切断电源。
三、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五、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二、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五、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二、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办公室)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
三、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四、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五、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确保道路运输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运输以及重要客、货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运管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州(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运输厅责成的,需要由省运管局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运管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州(市)地方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1.6应急预案体系
云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由省级、州(市)级、县(区)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保障体系组成。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
3.2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3.3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4.应急保障
4.1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运力储备规模和相关要求。
4.2资金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办公室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后勤物资保障
4.4应急值班及信息沟通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运管局应急办和事发地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通信指挥畅通。
4.5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警、、、消防、气象、通信、地震、安监、民政、国土、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锻炼提高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5.3奖惩与责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云南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安徽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国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坚持“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坚持“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校园安全工作组织和职责
1、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负责所联系分管的条块的安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员:,,,,,
主要职责为:
⑴召集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⑵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⑶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2、其它人员的责任:
⑴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学校当天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饮食安全、住宿安全等,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⑵班主任:对所任教的班级安全负总责。
⑶课任教师:负责学生课堂教学、活动的人身安全。
⑷寝室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在住宿楼的活动、生活及人身财产安全。
⑸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五、现场指挥系统及职责
㈠指挥系统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处室主任各负其责,协调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值班行政干部负责现场指挥、报告工作。相关岗位值班员协助。
㈡职责
1、指挥办公室
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汇报和联络工作,根据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
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有关人员的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
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把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同社会职能部门的联系。
4、后勤保障组
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六、建立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资金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对各处室安全负责人,应急小分队成员等作必要的培训;学校应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七、主要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
责任人:年级工作指导组成员、任课教师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市、区委、区、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村支部)
副组长:(村民主任)(妇女主任)
成员:
2、分工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信息组、转移组、安全组、卫生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信息组:支部、村民主任
抢险组:由民兵营长、农民技术员、民兵组成
转移、安置组:由护林员、团支书、妇联主任等人员组成
卫生组:由卫生站具体负责
治安保卫组:由片区民警、综治管理员、民兵等人员组成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牌楼事处,应急预案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预测与预警
村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和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监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汛情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展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3.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4、信息报告: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世界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虚报有关情况。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并将牌楼事处应急预案小组领导批示或指示传达各村委会,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测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办公室。
5、先期处置: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牌楼事处报告。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在向办事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6、恢复和重建
7、善后处置:
①村委会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得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恢复重建: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由村委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村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
(1)群众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须时,要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2、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村应急预案小组统一协调。
四、基本生活保障
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要在全村普查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2、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村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村委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办,由县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任组长,事故发生地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负责,事故发生地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负责,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负责,事故发生地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和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报告,县迅速报告县委、县。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3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安监局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中队、、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分管副担任总指挥,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接警的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分管副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职责
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处置和部署学校内部特别重大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预防措施
1、认真抓好师生的安全教育。
2、积极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3、高度重视学校危房问题。
4、加强学校网络监控和危化品管理。
5、努力做好学校招生、考试安全等工作。
四、应急措施
若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及时赶往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1、成立总指挥机构,对事故进行全面指挥。发生突发公共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和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救治工作。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注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通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报告,并将上级指示及时传达到学校基层。
4、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严明纪律
若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实行14小时值班制,及时、准确收集事故情况,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到不夸大、不瞒报。全校教职员工要服从安排,勇往直前,不准退缩。对不履行职责、不听从指挥的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条例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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