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高士教育。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篇)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篇)

来源:高士教育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高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关部门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1.3.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1.3.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聚集性事件,如非法集会、示威、集体上访等;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聚集作弊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2)预防为主,积极处置。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学校应急管理,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解决。

  (4)依法规范,协同应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当地及有关部门,共同应对、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5)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一把手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全保卫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主任、信息处主任、各年级组长、校医、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学校办公室、教导(务)处、工会、共青团部门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组织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向当地门报告校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况;协助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做好侦破校园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学校总务处、安保处、医务室职责: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服务设施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伤病员。

  学校其它部门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现场,稳定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2.2工作机构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监测和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西湖街办,若因情况复杂,1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区教育局的同时报告西湖街办。有关事件应向当地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直接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把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和西湖街办和主管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教育局和西湖街办。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发简要过程、规模、涉及人员、波及范围、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4.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先期预防处置或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西湖街办。

  4.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要根据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针对xx区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抗台、防地质灾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一旦接到预报,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进入抗灾状态。

  (1)一般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灾情,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并进岗到位,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抗灾准备。

  (2)较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灾情;主要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积极做好抗灾准备。

  (3)重大灾情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救灾指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落实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把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同时上报区教育局和西湖街办。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地震应急处理办法

  一是迅速落实临震应急措施:

  ①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紧急状态,应急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等职能小组成员到岗到位。

  ②组织开展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③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锅炉、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禁止任何个人发布未经地震部门确认的地震信息。发生地震谣传时,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秩序。

  ⑥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二是立即开展震后应急行动:

  ①地震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各职能小组在第一时间到一线实施应急预案,各负其职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③迅速切断电源(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④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维护好秩序。

  ⑥及时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3)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人员。

  (4)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学校,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②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救;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④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5)楼梯间拥挤故处理办法

  ①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故隐患,积极预防拥挤故发生;

  ②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支援帮助;

  ④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告;

  ②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机关;

  ④认真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7)校园及周边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校园及周边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救,向交管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③学校有关部门协助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部门。

  (8)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办法

  ①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师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时要立即报警,报告校长,或到门卫室,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③立即报警。在发生暴力侵害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110报警,并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④迅速救治。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教师抢救受伤师生,直接拨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车辆,送医院处理。

  ⑤及时控制。迅速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组织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稳住不法分子,防止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⑥坚决斗争。如果学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动,采取一切坚决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⑦积极协助。配合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9)大型聚集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120急救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③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④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同时联系当地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与实习接收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②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③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⑤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1)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办法

  ①实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同时要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

  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③泄漏物处置:

  一是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二是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2)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防范工作,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发生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西湖街办,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③食堂、餐厅以及蓄水池,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传染病

  ①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和卫生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本地区疫情信息,随时报告本校疫情变化情况;在区教育局专门人员指导和要求下,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必须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体师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③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④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处置,立即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封锁和保护相关场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整改存在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聚集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聚集性事件

  ①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门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②在教育主管部门、门接报后赶到现场后,学校应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接受教育部门、门的现场工作指导,并协同开展工作。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情况。要视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发生聚集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劝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导、反复劝告无效或发生聚集等情况时,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西湖街办,配合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并配合门采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④事态平息后,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

  ①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xx区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考点学校要在上级的指挥下采取措施,并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控制事态发展。

  ②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停止考试或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③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进行上报,接受调查处理。配合门协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和及时侦破案件,维护考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一旦发生考试试卷泄密,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对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员进行控制,及时进行上报,防止与泄密有关的信息散布,尽可能地将波及范围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省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意见,组织实施照常考试,泄密科目全区或局部地区停止考试,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④发生考场失控事件时,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行上报,并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如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的情况,考点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并及时上报,如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生集体,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机关报警。

  4.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后期处置措施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由学校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并请示区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后,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领导下进行。

  5.1排查事件,恢复工作

  学校要迅速查清并上报受损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积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协调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

  5.2结果报送,建立档案

  按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过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向上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等。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档案。

  5.3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6.保障措施

  6.1保障机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人员、资金、物资保障到位,学校信息保障人员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报告情况;学校应急队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后勤部门要及时、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物资能源供应充足、医疗卫生服务到位。同时协调所在地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做好治安维护,提供通畅信息的气象、新闻发布、与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6.3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组织和训练出一支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应急预备队队长:总务主任

  应急预备队队员:总务、安保处、食堂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校医、体育老师

  6.4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5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配备消防器材以及消、杀、灭药品等救灾所需物资,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习和管理

  7.1演习演练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并协调教育主管部门、西湖街办和有关部门进行观摩和指导。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师生员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训

  学校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确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三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专业人员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要组织学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到专业部门进行培训。

  7.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定,经报当地或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报当地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8.附则

  8.1制定与修订

  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和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稳定的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确保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市、区委、区、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村支部)

  副组长:(村民主任)(妇女主任)

  成员:

  2、分工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信息组、转移组、安全组、卫生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信息组:支部、村民主任

  抢险组:由民兵营长、农民技术员、民兵组成

  转移、安置组:由护林员、团支书、妇联主任等人员组成

  卫生组:由卫生站具体负责

  治安保卫组:由片区民警、综治管理员、民兵等人员组成

  二、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牌楼事处,应急预案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预测与预警

  村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和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监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汛情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展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3.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4、信息报告: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世界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虚报有关情况。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并将牌楼事处应急预案小组领导批示或指示传达各村委会,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测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办公室。

  5、先期处置:

  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牌楼事处报告。

  ②村应急领导小组在向办事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6、恢复和重建

  7、善后处置:

  ①村委会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得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恢复重建: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由村委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村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

  (1)群众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村委会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须时,要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2、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村应急预案小组统一协调。

  四、基本生活保障

  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1、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要在全村普查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2、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村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村委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 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 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 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或经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部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统一指挥时,按照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和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 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 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 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 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 响应程序

  4.2.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核准。由或经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 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 响应终止

  4.5.1 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 后期处置

  4.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 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 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 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 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紧急情况,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公共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苏万林

  副组长:帅利民、黄令寿、祝望哉

  成员:全体行政和班主任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横峰学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派人到公路等候消防车到来。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迅速向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或值班行政汇报。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学生救灾。

  (3)参与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了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立即实行封存。

  5、校长室或总务处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值班行政,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

  ②迅速报告校长室、政教处。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寝室管理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件,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

  2、就事态发展情况,由校长室或政教处决定是否报警。

  3、学生摔伤或患病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4、政教处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

  (五)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

  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和当地。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或拆除,设有隔离栏。

  3、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当地。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要定期检查锅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电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2、若发生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禽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与横峰县及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具有传染危害,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一)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晚自习突遇停电,各班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加强巡逻。跟班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

  ①跟班教师不能让学生随意出教室,学生上下楼梯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②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③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④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由值周领导联系校领导后决定是否放弃上晚自习。班级跟班教师在没有接到值周领导口头通知前,应组织学生在教室开展一些活动如:唱歌、讲故事。

  ⑤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因特殊原因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或不能及时供应。

  ①食堂工作人员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

  ②若延迟开饭应迅速向学生解释原因,并告知时间。

  ③若不能供应则要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④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横峰中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guanggaoshi.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