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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3篇)

来源:高士教育

关于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把群众人民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级别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

  处理在全镇范围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我镇成立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谯兴隆(镇长)

  副总指挥:李仁林(镇)

  成员:各联村干部、各村支书、主任、镇基干民兵、应急小分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李海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易州负责日常工作。

  五、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六、应急抢险队伍

  基干民兵连和应急小分队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转移疏散受威胁的居民及财产等救助工作。

  七、地质灾害灾情与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Ⅰ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的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Ⅱ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的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中型地质灾情和险情(Ⅲ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的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县内国道、省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Ⅳ级)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的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区内、镇、村道中断,或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八、预防预警和报告

  1.预防预警。各村要在本村做好村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的宣传和标识工作,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监测、防灾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应急值守。在汛期期间,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各村也要试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到暴雨、连阴雨等特殊天气,要加强值守,委派专人对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3.险情巡查。各村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4.灾害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大于(Ⅲ级)时预报。

  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Ⅴ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5.速报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报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6.速报范围。发生特别重大型、重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7.速报时限。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并按照时限要求报告。

  1小时内报告:对属于特别重大、重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在1小时内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踪的,要在1小时内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小时内报告:对属于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避免10人以上死亡的,要在6小时内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4小时内报告:对属于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避免10人以下死亡的,要在24小时内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8.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九、应急响应

  1.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时镇及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地质灾害险情做出应急响应;各村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让疏散。

  2.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

  (1)人武部:依据规定,迅速调集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搜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救。

  (2)派出所:指导全所干警协助灾区做好动员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情况危机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发生灾害进行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除隐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的维护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事件;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卫生院:迅速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对灾害可能发生的传染疾病加强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暴发流行;加强灾区的饮用水源卫生消毒、卫生安全的监管,防止事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畜牧站: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

  (5)民政办: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协助灾区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指导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地区进行危房检查,配合做好危房居民安全转移。

  (6)财政所:负责做好镇应急救灾资金及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准备和调拨工作。

  (7)各村:组织灾民安全转移疏散,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十、善后处理

  1.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2.办要组织督办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复垦被地质灾害损毁的耕地,协助、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的避让搬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

  3.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十一、奖惩与责任

  1.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部门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关于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为提高我院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医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院舍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医护工作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成立医院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院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郑国兴

  副总指挥:罗永辉

  成员:郑少兵、蔡剑金、莫周禹、李宁、韦旭东

  工作人员:值班医生和其他所有护士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卫健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医院卫生整治工作,由院长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医院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院长监督检查灾后医院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医院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医院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院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卫健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医护和病人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医护和病人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医院、安保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医院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医院总值和医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医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医护和病人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医院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在安全区域内。

  医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卫健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医院、安保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医院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医院总值和医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病人,以及贵重设备。医院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关于2024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报告,还应向县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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