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屏水电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屏二级电站引水隧洞项目经理部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机构和职责
2.1为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实施,避免灾害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使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护联络电话见附表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等资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及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的评估及报告事故抢险救援的情况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几个工作组:
3.1.1现场救援疏散小组:
现场救援疏散小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发生灾害时,及时将灾害现场人员和设备及时疏散到安全地点,注意保护灾害事故现场,严禁抢救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灾害扩大和抢救中的伤亡及财产损失。
3.1.2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生活用品和物质供应及抢险时的设备准备(干粮、水、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等),保障急救伤员的交通车辆,包含联系医疗救护车;由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3信息联络组
信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灾害快报的信息联络。发生灾害后及时通知项目部领导、各相关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交警、安监局、、消防)、业主、和本公司安全质量部和保险公司,同时接收并传达上级单位领导的指示。信息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3.1.4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
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抢救伤员,安抚伤员家属,各种费用的赔付和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准备工伤索赔资料。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医疗救护善后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3.1.5灾害调查处理组
灾害调查处理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事迹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灾害事故原因,为灾害处理提供原始依据,为工程保险索赔提供相关证据;由工程质检部部负责灾害调查处理组的日常性事务工作?/p>
4、应急救援资源配置
4.1应急资金准备
4.1.1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锦屏建设管理局有关管理办法,安排好救灾资金预算,分担救灾资金,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抢险救灾资金到位。
4.2物资准备
4.2.1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项目部设置物资存放点(大水沟桥材料厂),包括:帐篷、衣被、净水设备、急救药品、方便面、火腿肠等。
4.2.2
救灾设备大部分集中在机械队,救灾时,经协调,先调用临近单位救灾物资设备。救灾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出渣车、皮卡车、吊车等。
4.3通信信息准备
4.3.1保持与锦屏建设管理局、二滩国际监理部及地方救灾通信网络的畅通,通讯器材:办公座机8部(每个部门各一部),对讲机10部,移动手机每人1部。
4.4人力资源准备
4.4.1项目部各施工队各抽出30名体质好的施工人员作为救灾队伍(共300人左右),将救灾队伍分成7个小组,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动现场需要有组织的进行救援。必要时,邀请专家赴现场指挥。
5、防灾抢险
5.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1560平台、14#碴场、支护队生活营区、7#营地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陡坡、斜坡、沟口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受影响人员撤离,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电话。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
5.2、监测、巡查要求
汛期5月1日——10月31日每天对施工区域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并通知各施工队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3、灾后处理与恢复重建
5.3.1灾情发生后,项目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安定职工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职工,及时组织灾全体职工众开展自救。
5.3.2结合受灾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然灾害救济补助,帮助解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3.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进行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6.2、宣传到位。向广大职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6.3、措施到位。在地质灾害点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
6.4、物资设备到位。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存放在材料厂,必要的设备由机械队提供,其它各施工队配合积极救灾。
6.5、人员配备。项目部各所属施工队各配备30名抢险人员。由项目部统一调动。
7、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及演习由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两次演练,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另行通知。
安全环保部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和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培训。
8.3奖励与责任
8.3.1对在自然灾害救援工作中做出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8.3.2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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