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响应国家,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管理的有机合作。武汉孝感境内环圈高速公路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投资项目总计资金约74亿,乙方负责整个项目工程管理与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
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