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的主旨是,根据相关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需提供债权凭证和其他证据。若凭证未载明债权人,仍会受理。起诉必须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在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双方个人或组织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来源。原告需预交诉讼费,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所协商代理费并签订合同。
法律分析
金额不限。
法律没有规定欠债不还钱金额达到多少可以起诉。
根据民间借贷相关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按照一定比例,向预交诉讼费;委托律师代理的,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支付代理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清楚。
结语
无论债务金额多少,法律并未规定欠债不还钱的起诉金额。根据民间借贷相关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需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若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人提起诉讼,应受理。被告如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经审查认为原告无债权人资格,将驳回起诉。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受理范围和管辖。起诉需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个人或组织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根据原告请求,需预交诉讼费,并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支付代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