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明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可以查到烈士的档案。
法律分析
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判决离婚还要去民政局吗
判决、调解离婚后不需要到民政局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夫妻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政局能查到烈士的档案吗
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烈士的档案的。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具体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对于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判决或调解离婚后,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外,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烈士的档案的,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死亡后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如有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应及时报告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