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公告
是一家专业从事碳晶平面发热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的高科技企业,集研发、检测、制造、营销于一体。公司坐落在鲁南最大的商贸城临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东临日照港,西靠我国最大的公路交通枢纽京沪高速。
公司由著名的新材料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王晓林博士创办,具有研发能力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现已开发生产新型碳晶平面发热材料——“”牌碳晶电热板,并在此基础上相继生产出“”牌碳晶墙面低温辐射采暖系统(简称墙暖)、“”牌碳晶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简称)、“”牌碳晶暖足宝等一系列产品。
“”新型碳晶电热材料具有温暖、舒适、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等优点,一经面世就获得了社会的关注和认可,填补了采暖领域的多项空白,解决了许多其他采暖产品无法解决的问题,是采暖业一场意义深远的变革。
公司设在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大厦,拥有5000平方米的生产区和300平方米的检测实验室。在职员工100余人,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研发队伍,全体员工均具备创新和高执行力的精神。公司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系列产品取得国家红外电热产品质量监督认证。
声明公告
近期,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恶意将“海”作为企业字号使用,误导公众,侵害了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权xx市律师事务所常、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x年4月1日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名称为“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x年3月21日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海”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9类,获得了“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于x年7月13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海”作为企业字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作为“海”字号、注册商标和品牌的唯一合法权利人,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任何相关业务。任何未经授权擅自以“海”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均属侵害企业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任何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海”品牌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均属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立即停止上述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亦将追究冒用、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xx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x年1月2日
声明公告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于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失实信息发布严正声明如下:
x年11月13日,有移动互联平台发布标题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文章。
针对该文章,向社会各界澄清:从未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任何资产管理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类信息均属不实信息。
敬告所有发布、转载以及转发相关失实内容的机构、个人及媒体,立即删除所有失实内容。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请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接触到此类信息,可直接联系我们。若由此带来任何损失与无关。
(客服热线: )
特此声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x年11月20日
声明公告
广大的新型墙材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近期我局收到群众反映,有社会人员冒充我局墙改办工作人员到建筑工地检查并推销墙材商品,要求消费者必须到其指定的地点购买墙材商品,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我局作如下声明:
我局未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和人员到建筑工地检查和推销墙材商品,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xx县住建局
x年6月16日
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介绍
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X年X月X日收到监事会女士、监事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鉴于监事会女士、监事先生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应当在股东大会选举继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女士、先生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因理解为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时才公告,因此未及时公告。
公司对上述事项延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特此公告。
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X月XX日
声明公告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北京鼎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鼎安投资”)于x年4月17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结了股权质押登记,并已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此次质押股份用于鼎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程学义的个人借款。由于内部沟通问题,公司未能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x年5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010)。
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5月5日